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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逝者去世後24小時內,家人須帶同院方所發的醫療證書及亡者的身份証前往香港生死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並獲發:
  • ”死亡登記證明書” [表格 12](俗稱“行街紙”),及
  • "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10](俗稱“土葬紙”)(只適用於土葬遺體)
具備以上文件後,親屬可辦理火葬申請或前往有關墳場辦事處辦理土葬申請。為方便市民,食物環境衞生署、入境事務處及衞生署組成聯合辦事處,處理一般自然死亡個案,讓市民可在同一地點辦理死亡登記、申請及安排火葬,以及領取申請土葬用的證明書。
 
港島聯合辦事處 九龍聯合辦事處
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

下設

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
電話:2961 8841

衞生署港口衞生處
電話:2961 8843

食物環境衞生署火葬預訂辦事處
電話:2961 8842
地址: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303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

下設

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
電話:2368 4706

衞生署港口衞生處
電話:2150 7232
 
食物環境衞生署火葬預訂辦事處
電話:2150 7502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及 下午2時至4時30分
星期六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入境事務處生死登記總處

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電話:2867 2784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4時45分
星期六    :  上午9時至11時30分

*只辦理由死因裁判官轉介的死亡登記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30分
*只辦理一般自然死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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