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營養標籤來選擇較為健康的食品
香港營養標籤制度在2010年7月1日生效。除非有特別豁免,所有預先包裝食品,必須要有營養標籤,列出能量和7種指定營養素,包括蛋白質、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和鈉的含量。
閱讀營養標籤可以了解食物的營養成分及幫助計算能量和營養素的吸收。也可以比較不同食物的營養成分,從而作出較健康的選擇,來配合個人的膳食需要,例如保持健康體重、控制膽固醇和血壓等。
營養標籤上的食物參考量,是以每100克、每100毫升、每食用份量或每包來表示。
能量: 食物的能量值採用千卡路里(kcal)或千焦耳(kJ)作為標示單位(1 kcal= 4.184 kJ),能量值說明進食該食物參考量後,可以獲取多少能量。
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糖: 應該限制這些營養素的攝取量,以保持心臟健康和理想體重。
鈉: 吸收過多的鈉(或「鹽」),有機會引致高血壓。
蛋白質和碳水化合物: 攝取適量的蛋白質和碳水化合物,是維持均衡飲食的要訣。
其他營養素: 除了以上7種指定標示營養素外,營養標籤上也可以找到其他營養素的資料。某些營養素,應確保攝取足夠,包括膳食纖維、礦物質和維他命 ; 另一些營養素,則要避免攝取過量,例如膽固醇。
有關營養標籤的資料,可以參閱以下網頁 :
食物標籤上營養資料 (食物安全中心)
營養標籤專頁 (食物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