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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逝者去世后24小时内,家人须带同院方所发的医疗证书及亡者的身份证前往香港生死登记处办理死亡登记,并获发:
  • ”死亡登记证明书” [表格 12](俗称“行街纸”),及
  • "死亡登记证明书”[表格 10](俗称“土葬纸”)(只适用于土葬遗体)
具备以上文件后,亲属可办理火葬申请或前往有关坟场办事处办理土葬申请。为方便市民,食物环境卫生署、入境事务处及卫生署组成联合办事处,处理一般自然死亡个案,让市民可在同一地点办理死亡登记、申请及安排火葬,以及领取申请土葬用的证明书。
 
港岛联合办事处 九龙联合办事处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楼

下设

入境事务处死亡登记处#
电话:2961 8841

卫生署港口卫生处
电话:2961 8843

食物环境卫生署火葬预订办事处
电话:2961 8842
地址:九龙深水埗长沙湾道303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1楼

下设

入境事务处死亡登记处#
电话:2368 4706

卫生署港口卫生处
电话:2150 7232
 
食物环境卫生署火葬预订办事处
电话:2150 7502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2时30分 及 下午2时至4时30分
星期六    :上午9时至下午12时30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入境事务处生死登记总处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3楼

电话:2867 2784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4时45分
星期六    :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只办理由死因裁判官转介的死亡登记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上午10时至下午12时30分
*只办理一般自然死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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